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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,严密防范违法违规飞行,全面落实报备登记管理,依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鹤峰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,对全县范围内无人驾驶航空器(无人机)开展登记备案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一、登记对象与范围凡在鹤峰县行政区域内持有、使用民用无人机的个人、法人和其他